<宗委會訊>通告

    2012年10月06日



<宗委會訊>通告


為因應網路世界的關鍵字搜尋功能,推展文宣弘法,敬請所有道場、弘法人員、真佛弟子,在撰寫有關提及師尊蓮生活佛盧勝彥的文章或發布

弘法消息時,都在蓮生活佛的法號後加上「盧勝彥」三字。並請勿單獨使用「師尊」的稱謂,因師尊是「對老師(師父)的尊敬稱謂」的通

稱,並不一定是指蓮生活佛盧勝彥。


世界真佛宗宗務委員會 謹啟

2012.10.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