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宗委員會人事懲處令通告】「釋蓮煾違反本宗上師守則規定,暫停其在本宗的弘法職權案」
2024年09月12日
【宗委員會人事懲處令通告】
宗律字人事第0021號
主旨
本會今發佈人事懲處命令:《宗律字人事第0021號令》—「釋蓮煾違反本宗上師守則規定,暫停其在本宗的弘法職權案」
本案已由本會依職權確立人事懲處裁示,並經由本宗監察會作最後覆審確認後執行。特頒佈本人事命令,以昭公信。
案情說明
經查,釋蓮煾違反真佛宗本宗上師守則規定,及嚴重違反其所在當地的國家法律屬實,然考慮當事人實屬初犯,且曾在本宗之表現行為良好,故本案從輕處理,給予自新機會。
懲處決定
特頒佈以下人事命令:
釋蓮煾記大過一次。
自即日起,暫停其在本宗的弘法職權 。
附則
若釋蓮煾日後再有違規或不當行為,將嚴懲不貸。
思過期間,若釋蓮煾能:
-充分配合本會懲處規定
-真心悔改
-不再違反並尊重本宗章程守則
-不再觸犯所在國家法律
經觀察屬實,本會才酌情考慮恢復其弘法職權。
世界真佛宗宗務委員會
2024年9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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