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宗委會通告】關於煙供法,必須注意事項

    2016年01月10日



【宗委會通告】關於煙供法,必須注意事項

關於煙供法,有下述四事必須注意:
一、 煙供法主尊必須是四臂觀音,不可更改。
二、 不可在墳場修煙供法。(除非修行境界高者)
三、 道場不可舉辦煙供法的同修。
四、 道場不可舉辦煙供法的法會。
謹此公告周知。

世界真佛宗宗務委員會 謹啟
2016.1.10